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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龙华新区产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龙华新区实施知识产权、品牌、标准化战略的若干措施》的相关规定,我局组织开展了2014年龙华新区知识产权、品牌、标准化战略资助工作。经新区专项资金管理领导小组会议审定,现将龙华新区2014年实施知识产权、品牌、标准化战略拟资助项目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14年11月12日至2014年11月18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上述拟资助项目有异议,请在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向我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异议材料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要求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局将对异议人身份按规定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凡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受理异议的部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大和路龙华市场监管局大楼304、305室。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一)牛 娜 23330322(知识产权、商标资助方面)
(二)李功科23330218(名牌产品、标准化资助方面)
传真:23330320
附件:2014年龙华新区实施知识产权、品牌、标准化战略资金拟资助项目名单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
2014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