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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2014年(第21批)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4〕1355号)的要求,我委会同市发改委等部门组织开展2014年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遴选和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应符合2014-2015年认定领域和重点(详见发改办高技〔2014〕1355号文件附件)。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编写申请材料的相关要求,按《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受理时限和地点
(一)有意申请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填写申报意向表(样本附后),申报意向表务必于7月7日(星期一)中午12:00前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我委技术创新处,以便我委征询海关、国税、地税等部门意见。
(二)7月23日前提交电子文件、纸质文件(一式五份)申请材料。
三、我委将于7月上旬会同市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对申报2014年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材料进行评审并择优向国家发改委推荐。
联系方式: 深圳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技术创新处
联系电话:82002061,82107060
地址: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2067室
特此通知。
附件: 1.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第21批)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4〕1355号)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