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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行业协会,各有关企业:
为促进商贸服务业转型升级,提升商贸服务业服务质量和水平,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服务需求,商务部将于2014年继续开展商贸服务业优质服务活动。现将《商务部关于开展2014年商贸服务业优质服务活动的通知》(商服贸函〔2014〕142号)和《广东省商务厅转发商务部关于开展2014年商贸服务业优质服务活动的通知》(粤商务服函〔2014〕16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重点宣传商贸服务领域先进典型,学习先进的管理经验、服务技能、优秀品质和精神,全面提升我市商贸服务业服务质量和水平,同时注重总结活动成效,及时将表现突出的企业、个人及其优秀管理模式、先进服务方式和活动开展情况等信息报送我委服务贸易处。
特此通知。
附件: 1. 商务部关于开展2014年商贸服务业优质服务活动的通知(商服贸函〔2014〕142号)
2. 广东省商务厅转发商务部关于开展2014年商贸服务业优质服务活动的通知(粤商务服函〔2014〕16号)
(联系人:李玮,电话:82108864,邮箱:liw@szjmxxw.gov.cn)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