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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
根据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第二十一届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通知》(国管审〔2014〕2号,以下简称《通知》),中国企业联合会、国务院国资委企业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司和中小企业司决定开展第二十一届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申报、推荐与审定工作。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应结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体现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全面反映各行业、各企业管理创新实践,突出以下重点:现代企业制度与公司治理、发展混合所有制与员工持股管理、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和知识产权管理、商业模式创新与虚拟经营管理、企业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管理、兼并重组与产能调整优化、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与现代服务管理、绿色发展与节能减排管理、现代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实施“走出去”战略与国际贸易争端处理、市场开拓与自主品牌建设、业务流程优化与精准管理、人力资源开发与企业文化建设、内控体系建设与财务掌控、和谐劳动关系与社会责任管理、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与创业管理。
二、成果申报坚持企业自愿和地方、行业、中央企业、中国500强企业限额推荐。企业可结合单位发展实际情况自愿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我委审核后将推荐至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我委受理此项申报截止时间为8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企业应按照《通知》要求,在总结成功管理经验的基础上撰写成果主报告,认真填写成果推荐报告书,如实计算和阐述成果效益。
特此通知。
附件: 关于组织申报第二十一届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通知(国管审〔2014〕2号)
(联系人:程广坤,电话:82002794)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