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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各企业:
根据《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14】62号)的有关要求,区政府对现有财政扶持政策进行了修订。根据2015年第一次区政府资助资金管理联席会议的决定,我局从即日起开始分阶段受理企业2015年财政扶持项目。有关通知和项目申请资料请由http://www.jjcjj.lg.gov.cn/col/col18015/index.html下载。贷款贴息政策暂缓受理,受理时间另行公告。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同一企业同一年度原则上只能申请1次评审制扶持(区经济促进局属评审制的扶持方式有贷款贴息、技术改造),且5年内(从2011年起算)累计获评审制方式扶持不得超过3次,但配套扶持不受申请次数限制。
特此通知。
龙岗区经济促进局
201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