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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广东省“菜篮子”基地申报和复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1-08浏览次数:1106关键字: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广东省“菜篮子”基地申报和复审工作的通知》有关工作要求,现就我市开展广东省“菜篮子”基地申报和复审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证照齐备有效。

  (二)基地相关手续完备,正式投产三年以上;具有明确的执行标准(产地环境标准、生产技术规程和产品质量标准)和可溯源的档案信息管理;具有基地环境、产品质量的有效检验报告。

  (三)基地向社会实行产品质量承诺,基地生产、加工、储备的相关产品质量处于省内同类产品领先水平,达到或接近国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市场占有率居省内同类产品前列。

  (四)基地规模化程度高,机械化、信息化水平高,基地生产规模居我省或所在市、县前列。

  (五)管理规范,经济效益好。

  (六)基地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并有效运行,有较高的质量保证能力,近三年未出现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二、复审对象

  有效期内的省级“菜篮子”基地(附件1)。

  三、申报流程

  申报及复审对象、市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登录广东省菜篮子工程公共服务平台(www.gdclz.org)进行网上申报和审核推荐。

  (一)账号注册。首次申报的单位在平台注册单位信息获得账号和密码,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后进行申报。已注册的单位继续使用原帐号申报。

  (二)填报提交。2020年1月22日前登陆系统填报申报书及相关材料并完成提交。有效期内的省级“菜篮子”基地进行复审申报,未评为省级“菜篮子”基地的进行初评申报。申报材料按要求填报后,提交基地所在地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审核。

  (三)审核推荐。市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登陆系统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推荐。符合条件的市级“菜篮子”基地、在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范围内的生产基地,以及“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牵头实施主体所在地区的生产基地,可优先推荐申报省级“菜篮子”基地。

  (四)材料制作。网上申报材料通过地市审核后,申报主体下载系统生成的PDF版申报书,连同附件资料打印装订成一套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基地所在地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纸质申报材料要求打印清晰、附件资料真实完整,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纸质申报材料与网上填报资料内容必须一致。

  四、相关要求

  (一)请我市省级“菜篮子”基地和符合条件的市级“菜篮子”基地按广东省农业农村厅的要求积极开展复审、申报工作。

  (二)申报及复审对象应如实提供有关材料(附件2),不得弄虚作假,并配合做好后期信息核实等工作。

  (三)报送的纸质申报材料于2020年2月5日前统一寄送至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8楼808室。

  特此通知。

  附件:1.省级“菜篮子”基地复审名单(深圳市)

  2.省级“菜篮子”基地申报材料目录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6日

  (联系人:邱雯雯,联系电话:83070530;申报业务咨询:020-37280984、刘工19802097904、曾工19802097902、冯工18588751490;系统操作咨询:4000330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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