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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0880-4120(曾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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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依据
《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福田区支持金融科技发展若干措施》等。
二、支持对象
本措施适用于注册登记、税务关系在福田区,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的金融科技企业,重点实验室、金融科技产业园区、孵化器、加速器,金融科技青年人才培训基地及相关行业组织等。
三、支持项目
序号 |
类别 |
项目说明 |
支持额度 |
备注 |
1 |
重点企业支持 |
2017年1月1日后,对香蜜湖金融科技指数成份股中的上市公司,在福田区设立的金融科技子公司,实收资本5000万元(含)以上的,以及经区政府同意,对金融科技集聚区建设有重大支撑作用的新设立或引入的金融科技公司。 |
给予一次性300万元落户奖励。 |
|
对未享受福田区产业人才租赁住房配租的,按照5000元/套/月的标准,给予5套人才住房租赁支持,最长不超过3年,享受支持期间不得转租,否则需返还已拨付的产业扶持资金。 |
|
|||
2017年1月1日后,对非香蜜湖金融科技指数成份股中的上市公司,在福田区设立的金融科技类子公司,实收资本5000万元(含)以上的。 |
给予一次性250万元落户奖励。 |
|
||
对未享受福田区产业人才租赁住房配租的,按照5000元/套/月的标准给予4套人才住房租赁支持,最长不超过3年,享受支持期间不得转租,否则需返还已拨付的产业扶持资金。 |
|
|||
2017年1月1日后,对获得B轮及以上风险投资、估值在5亿元以上的金融科技企业。 |
给予一次性200万元落户奖励。 |
|
||
对未享受福田区产业人才租赁住房配租的,按照5000元/套/月的标准给予3套人才住房租赁支持,最长不超过3年,享受支持期间不得转租,否则需返还已拨付的产业扶持资金。 |
|
|||
|
给予一次性150万元落户奖励。 |
|
||
对未享受福田区产业人才租赁住房配租的,按照5000元/套/月的标准,给予2套人才住房租赁支持,最长不超过3年,享受支持期间不得转租,否则需返还已拨付的产业扶持资金。 |
|
|||
2 |
蜂巢体系支持 |
2017年1月1日后,对经区政府同意引进的重点实验室(研究机构),或同意设立的金融科技产业园、加速器等。 |
给予运营支持。按每个机构每年度最高1000万元,给予运营费用支持,最长不超过3年。 |
|
给予装修支持。对首次装修办公用房的,按照装修费用的50%,给予最高20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 |
|
|||
3 |
专项保险支持 |
2017年1月1日后,对金融科技企业(机构)投保相关责任保险的,经专项审计后。 |
按最高为保费10%的额度,给予年度不超过10万元的支持。 |
|
4 |
专题活动支持 |
2017年1月1日后,对金融科技企业、重点实验室等相关企业(机构)或行业组织,开展金融科技相关专题活动,经事前备案、事后审计的。 |
按审计金额的50%,给予年度最高100万元支持。 |
|
5 |
创新项目支持 |
2017年1月1日后,为鼓励金融科技创新,促进场景应用,设立“香蜜湖金融科技创新奖”。 |
具体评定办法另行制定,经区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审议同意后执行。 |
|
6 |
青年人才培训支持 |
2017年1月1日后,支持金融科技企业、重点实验室等相关企业(机构)或行业组织设立金融科技青年人才培训基地,开展金融科技青年人才培训。 |
具体按相关青年人才培训计划方案执行。 |
|
四、支持项目和申请材料
(一)重点企业支持
1、 项目说明:2017年1月1日后,对香蜜湖金融科技指数成份股中的上市公司,在福田区设立的金融科技子公司,实收资本5000万元(含)以上的,以及经区政府同意,对金融科技集聚区建设有重大支撑作用的新设立或引入的金融科技公司。
(1)落户奖励:给予一次性300万元落户奖励。
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申报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命名)与材料名称一致 |
2 |
申请单位证照(含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3 |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企业上年度国地税纳税证明(如有) |
打印(盖章) |
|
4 |
①上市公司证明材料 |
复印件(盖章) |
|
5 |
区投资推广署出具的《同意预受理函》 |
原件 |
|
6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实收资本验资报告》 |
原件 |
|
7 |
企业信用信息资料(登录深圳信用网) |
打印(盖章) |
|
8 |
福田区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
|
(2)人才住房支持:2017年1月1日后,对未享受福田区产业人才租赁住房配租的,按照5000元/套/月的标准,给予5套人才住房租赁支持,最长不超过3年,享受支持期间不得转租,否则需返还已拨付的产业扶持资金。
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备注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申报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命名)与材料名称一致 |
2 |
申请对象证照(含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社会团体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等)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3 |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企业上年度国地税纳税证明 |
打印(盖章) |
|
4 |
落户奖励佐证材料(公告、银行流水) |
复印件(盖章) |
|
5 |
①由公司名义租赁住房的,提交《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凭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6 |
连续12个月的租赁发票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7 |
福田区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
|
注:此项须获得落户奖励支持后方能申报。
2、 项目说明:2017年1月1日后,对非香蜜湖金融科技指数成份股中的上市公司,在福田区设立的金融科技类子公司,实收资本5000万元(含)以上的。
(1)落户奖励:给予一次性250万元落户奖励。
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
2 |
申请单位证照(含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3 |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企业上年度国地税纳税证明(如有) |
打印(盖章) |
|
4 |
区投资推广署出具的《同意预受理函》 |
原件 |
|
5 |
上市公司证明材料 |
复印件(盖章) |
|
6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实收资本验资报告》 |
原件 |
|
7 |
企业信用信息资料(登录深圳信用网) |
打印(盖章) |
|
8 |
福田区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
|
(2)人才住房支持:2017年1月1日后,对未享受福田区产业人才租赁住房配租的,按照5000元/套/月的标准给予4套人才住房租赁支持,最长不超过3年,享受支持期间不得转租,否则需返还已拨付的产业扶持资金。
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备注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
2 |
申请单位证照(含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社会团体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等)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3 |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企业上年度国地税纳税证明 |
打印(盖章) |
|
4 |
落户奖励佐证材料(公告、银行流水) |
复印件(盖章) |
|
5 |
①由公司名义租赁住房的,提交《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凭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6 |
连续12个月的租赁发票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7 |
福田区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
|
注:此项须获得落户奖励支持后方能申报。
3、 项目说明:2017年1月1日后,对获得B轮及以上风险投资、估值在5亿元以上的金融科技企业。
(1)落户奖励:给予一次性200万元落户奖励。
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申报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命名)与材料名称一致 |
2 |
申请单位证照(含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许可证等)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3 |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企业上年度国地税纳税证明(如有) |
打印(盖章) |
|
4 |
区投资推广署出具的《同意预受理函》 |
原件 |
|
5 |
获得B轮及以上投资、估值相关佐证材料 |
复印件(盖章) |
|
6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估值专项审计报告》 |
原件 |
|
7 |
企业信用信息资料(登录深圳信用网) |
打印(盖章) |
|
8 |
福田区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
|
(2)人才住房支持:2017年1月1日后,对未享受福田区产业人才租赁住房配租的,按照5000元/套/月的标准给予3套人才住房租赁支持,最长不超过3年,享受支持期间不得转租,否则需返还已拨付的产业扶持资金。
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备注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申报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命名)与材料名称一致 |
2 |
申请单位证照(含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社会团体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等)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3 |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企业上年度国地税纳税证明(如有) |
打印(盖章) |
|
4 |
落户奖励佐证材料(公告、银行流水) |
复印件(盖章) |
|
5 |
①由公司名义租赁住房的,提交《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凭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6 |
连续12个月的租赁发票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7 |
福田区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
|
注:此项须获得落户奖励支持后方能申报。
4、 项目说明:2017年1月1日后,经区政府同意支持的,对完善金融科技产业链有重要作用以及金融科技细分领域的龙头企业。
(1)落户奖励:给予一次性150万元落户奖励。
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申报材料需全部 |
2 |
申请单位证照(含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3 |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企业上年度国地税纳税证明(如有) |
打印(盖章) |
|
4 |
区投资推广署出具的《同意预受理函》 |
原件 |
|
5 |
区政府同意支持的相关佐证材料 |
复印件(盖章) |
|
6 |
企业信用信息资料(登录深圳信用网) |
打印(盖章) |
|
7 |
福田区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
|
(2)人才住房支持:2017年1月1日后,对未享受福田区产业人才租赁住房配租的,按照5000元/套/月的标准,给予2套人才住房租赁支持,最长不超过3年,享受支持期间不得转租,否则需返还已拨付的产业扶持资金。
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备注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申报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命名)与材料名称一致 |
2 |
申请对象证照(含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社会团体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等)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3 |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企业上年度国地税纳税证明(如有) |
打印(盖章) |
|
4 |
落户奖励佐证材料(公告、银行流水) |
复印件(盖章) |
|
5 |
①由公司名义租赁住房的,提交《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凭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6 |
连续12个月的租赁发票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7 |
福田区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
|
注:此项须获得落户奖励支持后方能申报。
(二)蜂巢体系支持
项目说明:2017年1月1日后,对经区政府同意引进的重点实验室(研究机构),或同意设立的金融科技产业园、加速器等,给予以下支持:
1、运营支持。
(1)支持额度:2017年1月1日后,按每个机构每年度最高1000万元,给予运营费用支持,最长不超过3年。
(2)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申报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命名)与材料名称一致 |
2 |
申请单位证照(含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3 |
福田区税务部门出具的申请单位上年度纳税证明 |
打印(盖章) |
|
4 |
经区政府同意引进或设立的相关佐证材料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5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度运营费用专项审计报告 |
原件 |
|
6 |
申请单位简介 |
打印(盖章) |
|
7 |
企业信用信息资料(登陆深圳信用网) |
打印(盖章) |
2、装修支持。
(1)支持额度:2017年1月1日后,对首次装修办公用房的,按照装修费用的50%,给予最高20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
(2)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备注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申报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命名)与材料名称一致 |
2 |
申请对象证照(含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社会团体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等)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3 |
经区政府同意引进或设立的相关佐证材料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4 |
申请对象基本情况及装修情况说明 |
原件(盖章) |
|
6 |
《装修竣工报告》、《装修合同》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7 |
会计师事务出具的装修费用专项审计报告 |
原件 |
|
8 |
福田区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
|
(三)专项保险支持
(1)项目说明:2017年1月1日后,对金融科技企业(机构)投保相关责任保险的,经专项审计后。
(2)支持额度:按最高为保费10%的额度,给予年度不超过10万元的支持。
(3)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申报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命名)与材料名称一致 |
2 |
申请单位证照(含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
福田区税务部门出具的申请单位上年度纳税证明 |
打印(盖章) |
|
4 |
会计师务所出具的上年度责任保险专项审计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参保单位名称、注册地址、保险类别、投保时间、保险合同(保单)号、银行流水、保费金额等) |
原件 |
|
5 |
企业信用信息资料(登陆深圳信用网) |
打印(盖章) |
|
6 |
福田区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
|
(四)专题活动支持
1、项目说明:2017年1月1日后,对金融科技企业、重点实验室等相关企业(机构)或行业组织,开展金融科技相关专题活动,经事前备案、事后审计的。
2、支持额度:按审计金额的50%,给予年度最高100万元支持。
3、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申报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命名)与材料名称一致。 |
2 |
申请单位证照(含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3 |
区投资推广署出具的事前备案文件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4 |
会计师务所出具的专题活动专项审计报告 |
原件 |
|
5 |
专题活动报告(包括举办活动目的、时间、地点、范围、规模、主题、议程、内容、拟邀请对象人员名单、活动具体安排和分工、经费预算以及申报单位基本情况等) |
打印(盖章) |
|
6 |
福田区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
|
(五)创新项目支持。
1、项目说明:为鼓励金融科技创新,促进场景应用,设立“香蜜湖金融科技创新奖”。
2、支持额度:具体按《香蜜湖金融科技创新奖评选办法》执行。
3、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申报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命名)与材料名称一致。 |
2 |
深圳市金融科技协会盖章确认的香蜜湖金融科技创新奖申报材料 |
原件 |
(六)青年人才培训支持
1、项目说明:2017年1月1日后,支持金融科技企业、重点实验室等相关企业(机构)或行业组织设立金融科技青年人才培训基地,开展金融科技青年人才培训。
2、支持额度:具体按相关青年人才培训计划方案执行。
3、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申报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命名)与材料名称一致。 |
2 |
深圳市金融科技协会盖章确认的青年人才培训基地申报材料 |
原件 |
五、限制清单和除外情形
本措施除“专项保险支持”外,其他项目可不受企业上一年度在福田区综合贡献的限制,不受同一企业年度产业资金支持总额的限制。
六、申请流程
第一步:登录“福田政府在线”网站(网址:http://www.szft.gov.cn),点击“福田区政府产业资金网”专栏,在线填报《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等信息表格。
第二步:按照本《申请指南》的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完成材料的扫描上传(文档总量控制在20M以内)。电子文档的命名与材料名称保持一致。
第三步:在线打印《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等信息表格及提供《申请指南》所列的材料,将纸质材料(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递交到“福田区政务服务大厅”指定窗口,受理部门对材料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初步审核。
申报材料中的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合订成册后必须盖骑缝章。材料装订顺序按本《申请指南》的表格序号排列,材料厚度较小可采用竖排左侧两个钉装订,材料厚度较大时采用胶装、线装、打孔装之中一种,不能采用拉杆式包装。未按要求装订的材料不予受理。
七、补充说明
(一)需经政府备案的项目,申请备案的具体流程详见《深圳市福田区金融科技专题活动支持项目备案指南》。
(二)区投资推广署(金融发展事务署)在初审过程中可以采取上门调研和向第三方材料提供方查验真实性等方式进行审核。如发现申请方提供材料不规范或不足以证明有关事实,可要求申请方补充,申请单位应予以配合。
八、联系方式
(一)递交材料地点:福田区政务服务大厅(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国际创新中心F座3层)
(二)窗口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