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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0880-4120(曾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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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战略合作银行管理,更好地为区内各类科技创新主体提供金融服务,在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下,我局就战略合作银行进行公开征集,凡具备本项目资质要求且能够及时提供相关服务的银行均可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局战略合作银行公开征集
二、合作内容
(一)为各类科技创新主体提供优质金融服务,并向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开展科技金融服务有关信息;
(二)积极参与坪山区科技金融平台建设,为平台日常运作提供全方位支持;
(三)接收坪山区科技创新扶持项目申报材料并进行形式审核,形式审核后将相关材料移交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
(四)对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公示的科技创新拟资助项目以及遴选出的事前资助项目,根据公示信息、会议纪要等相关证明文件给予授信额度及贷款;
(五)其他促进科技金融发展事宜。
三、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等,各合作银行不得隶属于同一法人,且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坪山区设有分支机构并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二)财务稳健,资金充足率、不良贷款率、净资产收益率ROE、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
(三)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四、需提交的材料
需提供的材料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二)资格要求相关的资质文件;
(三)战略合作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基本情况、现有金融服务产品、融资系统现状、利率优惠、过往优秀科技金融产品案例、拟创新金融产品、拟创新金融服务等);
(四)承诺函(详见附件)。
五、文件递交时间和地址
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3月21日-2019年4月21日
文件递交地点: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333号318办公室
六、合作方式
符合条件的银行为本阶段合作期战略合作银行,双方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约定权责,合作期限三年。如有银行合作期内不能履行协议内容,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可提前解除合作。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755-89263150
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333号318办公室
特此公告。
附件下载:/attached/file/20190322/20190322155057905790.pdf
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局
2019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