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报的高新材料如何排序和装订
发布日期:2011-03-11浏览次数:2870关键字:
A 排序要求
对于企业最终上交的高新认定材料,可以按照以下顺序排列:
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
三、研究开发费用及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
四、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
五、知识产权证书、独占许可协议
六、科技成果转化明细及证明材料
七、高新技术产品(服务)部分合同
八、技术创新活动证明材料
九、研发管理制度
十、立项报告
十一、产学研合作协议
十二、研发设备清单
十三、组织机构图
十四、员工花名册及部分人员学历证明
B 装订要求
高新认定工作不是简单的报送材料,企业的资质再好,如果最终上报的是杂乱无章的材料罗列,这样的企业也很难通过认定。
专家在对企业进行审核时最先接触的就是企业的书面材料,材料装订的好坏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专家对企业的印象。因此,从装订和便于专家工作的角度讲,最终材料采取胶装的方式比较适宜。
上报的材料应一式五份。但对于企业而言,最好准备至少六份,其中一份作为企业留档,便于企业在6年以后认定时作为档案资料查询、借鉴。
另外,需要企业特别注意的是,材料装订好之后,全本资料需要加盖企业的公章(一般是申请书每页盖章,单页资料每页盖章、成套资料盖骑缝章,同时还需要将认定申请书中的《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拿到出具专项审计报告的中介机构处盖章确认。至少有一套资料是红章而非复印的,确保上报的资料完整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