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138-0880-4120(曾先生)
会员登录
138-0880-4120(曾先生)
会员登录
2018年宝安区企业贷款贴息申报指南
申报时间:2018年
办理对象:
根据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安区关于促进金融业发展和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的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加大企业融资补贴力度、扩大补贴对象范围、优化贷款贴息申报流程,对宝安区“四上企业”(房地产企业除外)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获得银行贷款、金融租赁或融资租赁服务的,对其实际融资利率超出央行基准利率的部分,按50%给予补贴,最高补贴年化利率3%,且总额最高100万元。,深圳市科创委也有一个委托无息借款项目。
办理条件:
一、申报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在宝安区。
2. 企业属于“四上企业”(房地产企业除外,且申报年的上一年度在我区统计库内)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3. 仅限人民币贷款,且按揭类不享受利息补贴。
4. 单笔贷款期限不得低于6个月。
5.根据《宝安区关于促进金融业发展和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的实施办法操作规程》:“通过宝安区金融超市合作银行(包括其分行及系统内分支机构)实现融资的企业,优先给予补贴。”本批申报项目的贷款银行为宝安区金融超市的合作银行:广发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邮储银行、宁波银行、江苏银行、深圳农商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平安银行、工商银行、兴业银行、光大银行、中信银行、华夏银行、宝桂银行、北京银行、上海银行、浙商银行、广东华兴银行、融兴村镇银行(包括其分行及系统内分支机构,以最终银行反馈的情况为准)。
6. 本次申报项目的贷款结清日应在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
二、补贴标准
1.对企业融资贷款利率超出一年期央行贷款基准利率产生的利息部分,按50%给予补贴,最高补贴标准不超过年化利率3%,每年累计补贴总额最高100万元,不含逾期利息、罚息或其他违约金。
2.申请补贴的单笔贷款补贴期限最高12个月。
3.“一年期央行贷款基准利率”特指申报年的上一年1月1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当期人民币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
4.本补贴措施受企业上一年度纳税额限制。
三、申报材料
1. 《宝安区企业贷款利息补贴申请表》;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3. 法人(机构)授权委托书,项目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 申报年上一年度的企业纳税证明。
三、申报时间
(一)网上申报时间:
2018年11月28日-2018年12月12日。
(三)纸质材料提交时间:
2018年12月3日-2018年12月18日。
窗口办理流程:
四、申报流程
(一)申报时间:本轮企业贷款利息补贴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网上申报端口开放时间为:XX月XX日--XX月XX日(待定)
(二)网上申报流程:申请人登录宝安区经济促进局产业资金网上审批系统注册备案,并填报项目申报所需材料。(暂未开放贴息项目,可先注册备案)
五、注意事项
1. 企业应按照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申请材料,每一项材料应加盖企业公章,各类证照、证明文件复印件需验原件。所有材料双面打印,编制页码及目录页(目录页装订在第1页)。网上申报后打印通过初审的申请表装订在第2页,其余的材料按照申报顺序装订,材料一式一份,用A4纸装订成册。统一采用白色封面,封面注明企业名称、联系人姓名、手机、邮箱、地址。
2.同一事项只能申报一项资助政策,不得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